扁桃体摘除的适应证及禁忌证如下。
适应证:①慢性扁桃体炎反复急性发作或多次并发扁桃体周围脓肿;②扁桃体过度肥大,影响功能;③已成为引起其他脏器病变的“病灶”;④白喉带菌者保守治疗无效;⑤各种扁桃体良性肿瘤,可连同扁桃体一并切除,对恶性肿瘤则应慎重选择适应证及手术的范围。
禁忌证:①急性炎症时,一般不施行手术,宜在炎症消退2~3周后切除扁桃体。
②造血系统疾病及有凝血机制障碍者,如再生障碍性贫血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过敏性紫癜等,一般不手术。若扁桃体炎症会导致血液病恶化,必须手术切除术时,应充分准备,精心操作,并在整个围手术期采取综合治疗。
③严重全身性疾病,如活动性肺结核、风湿性心脏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关节炎、肾炎、高血压病、精神病等。
④在脊髓灰质炎及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及流行地区,以及其他急性传染病流行时,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期间,不宜手术。
⑤妇女月经期间和月经期、妊娠期,不宜手术。
⑥患者亲属中免疫球蛋白缺乏或自身免疫病的发病率高,白细胞计数特别低者,不宜手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