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病的病因比较复杂,主要与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有关。某些光感物质直接接触到皮肤或通过口服、注射等途径进入皮肤后,由于这些物质含有特殊的吸收光辐射的分子或色基,在接受日光照射后可出现异常的生物学效应,导致疾病的发生。引起外源性光感性皮炎的常见物质有:
1.药物
如磺胺药及其衍生物、口服降糖药、抗菌药、吩噻嗪药、利尿药、抗组胺药、水杨酸盐类、抗肿瘤药、避孕药、中草药等。
2.化妆品
如香料(佛手柑香油、柠檬油、檀香油)、不纯净的凡士林等。
3.染料
如依沙吖啶、亚甲蓝、伊红等。
4.工业品
如沥青等。
5.某些动植物
如泥螺、竹虱、灰菜、紫云英、小白菜、苋菜、荠菜、菠菜、马齿苋、莴苣、猪毛菜等。